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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宁阪特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铸造用添加剂项目
溧阳市竹箦镇工业集中区(竹韵路北侧)
1.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以及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接管进南渡污水处理厂。
2.废气:熔炼车间配料、熔炼、浇注等产生的废气、破碎车间进出料口产生的废气、包装车间进出料口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包芯线车间各进出料口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研发中心通风橱废气,该废气收集经“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行车、破碎机、筛分机、输送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旧铅蓄电池、研发中心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劳保用品、研发中心废液、沾染毒性化学品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炉料、废渣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