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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0年10月1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3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3*4500t/d+2000t/d)减低氮氧化物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83号
2020年10月15日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新金峰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2*4500t/d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84号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宏峰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2*4500t/d脱硝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85号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伟航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86号
常溧环审[2020]183号-金峰水泥脱硝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的批复.pdf常溧环审[2020]184号-新金峰水泥脱硝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的批复.pdf常溧环审[2020]185号-宏峰水泥脱硝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的批复.pdf常溧环审[2020]186号-伟航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