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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华辰印刷厂
包装装潢印刷品生产项目
溧阳市溧城镇歌岐路南侧58号
1.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胶印机及胶装机上方均安装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入中央管道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胶印机、切纸机、配页机、胶装机、装订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
2
柳晶机械设备(溧阳)有限公司
机械环保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搬迁项目
溧阳市竹箦镇竹韵路12号
1.废水:生活污水经竹箦泵站接入溧阳市南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负压收集、配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剪板机、切割机、焊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材、废钢丸、废塑粉、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
3
江苏利盟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聚酯单丝织品扩建项目
溧阳市上黄镇工业集中区飞跃路10号
1.废水:锅炉强排水、生活污水接管溧阳市上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尾气直接排放。
3.噪声:打包机、燃气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无危废产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