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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溧阳市环境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我市于2016年制定了《溧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溧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近几年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环境动态,及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溧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溧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现将《溧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溧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27日(7天),如有意见请致电0519-87888225反映情况。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