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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氧化铝、勃姆石生产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7号B3
1、废水:本项目制纯水过程中产生的浓水部分回用于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冲洗,剩余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冲洗废水、压滤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和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喷雾干燥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气流粉碎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直接排放。
日常生产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未被捕集的喷雾干燥、气流粉碎粉尘直接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予以缓解。
3.噪声球磨机、砂磨机、干燥设备、气流粉碎机、高压反应釜、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油、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EDI模块、废包装物、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