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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盛杰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溧阳市上兴镇工业园区
1、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原生活污水达标接管市政管网进入溧阳市南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室天然气燃烧烟气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喷砂粉尘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两根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塑后固化废气密闭收集与原有的1#涂装废气一并进入“初级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米高有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1套旋风+滤芯过滤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日常生产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数控火焰/数控等离子/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剪板机、数控冲床、喷砂房、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滤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丸、废钢砂、喷塑收尘、抛丸收尘、喷砂收尘、废布袋、废滤芯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
2
柳晶(溧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覆膜砂砂芯制造项目
溧阳市竹箦镇竹韵路12号
1、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进入竹箦提升泵站,输送至南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制芯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风机引入现有项目再生砂生产线焙烧炉进行处理,再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少量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电热制芯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毛刺废砂、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
3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溧阳市焦尾琴旅游综合体—隧道项目
路线起于104国道与长山路交叉,穿越西圣山,终于平陵西路与泓盛路交叉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托运至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施工废水(包括车辆机械冲洗水、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水、雨水冲刷流污水、养护水)等经隔油池、沉淀池经过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混凝土搅拌站粉尘各原料筒仓顶部呼吸孔分别加装仓顶布袋除尘器(脉冲除尘器),搅拌机进料口处自带除尘器。施工、道路、爆破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执行《溧阳市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去向。废弃土石方外售给石矿厂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林木的采伐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结束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本项目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水:路面径流直接排入附近河道。隧道废水经沉沙井沉淀后排放进入路边边沟,最终汇入周边水体。
2、废气: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定期对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隧道内配置射流风机。
3、噪声:交通噪声采取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禁止汽车鸣笛、保持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