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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东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PVC线条生产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莲花路36号
1、废水:生活污水达标定期车运至埭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集中处理。
2.废气:混料机放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放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挤出废气、涂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日常生产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双螺杆挤出机、单螺杆挤出机、混料机、空压机
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灯管、废活性炭、PVC胶桶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除尘设备收尘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