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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华鹏智能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康平路南侧、康安路东侧、天目湖大道西侧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由于产生量极小,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试验线、水泵、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无危废产生;废包装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