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至晟轴承有限公司
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溧阳市社渚镇环镇西路5号2幢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溧阳市社渚污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机加工、加热炉产生的少量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车床、加热炉、机械压力机、扩孔机、空压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
2
江苏通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金属表面喷塑改造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工业园区云眉路5号
1.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原生活污水接管园区管网进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喷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收集经“旋风分离+精密滤芯”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直接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材、废滤芯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
3
溧阳市天目湖镇卫生院
卫生院扩建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镇镇前街北侧、东陵路西侧
1.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处理后接管进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水泵房、机房、污水处理站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