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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变压器制造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正昌路68号(本部),银梧路东侧、德盛路南侧(变三车间)
1.废水:本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与少量干燥废水经自带油水分离装置气相干燥设备处理后,经本部废水总排口达标接管进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变三车间表面处理清洗废水、碱洗塔废水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站(中和+隔油+混凝絮凝+斜管沉淀+气浮+活性炭过滤,处理能力10m3/h),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变三车间废水总排口达标接管进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大件涂装区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2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小件涂装区废气收集后,废酒精、涂装设备清洗废液经溶剂回收设备护理后均进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槽废气经侧吸风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干变涂装区、浇注区、绝缘件加工区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绝缘件加工固定工位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非固定工位绝缘件加工、修整房、喷塑间产生的含尘废气进入袋式除尘器,各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直接无组织排放;煤油气相干燥过程蒸出的水蒸气经自带冷凝回收系统进行冷凝回收,少量不凝气直接屋顶排放。
3.噪声:抛丸房、各类机床、水泵及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绝缘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及钢渣、焊渣、废塑粉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槽液、污水站污泥、废油漆/稀释剂、漆渣、废滤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煤油、废变压器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