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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
根据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和部署,各村(社区)、各部门人员要发挥禁放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放管控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推动贯彻落实,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现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与高峰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时间
重点参与高峰期管控,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月26日共5个重要时间节点,分别是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年初一)、2月16日(年初五)、2月19日(年初八)、2月26日(元宵节)。具体时间段为:
1.2月11日19时至2月12日1时;
2.2月12日6时至9时;
3.2月15日23时至2月16日1时;
4.2月16日6时至9时;
5.2月19日6时至9时;
6.2月26日18时至22时。
二、组织方法
(一)深入挂钩定点的村(社区)参与禁放管控工作。按照“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机制,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到村(社区)、网格参加巡查管控,充实村(社区)禁放管控力量,配合村(社区)落实禁放管控任务。
(二)在居住地村(社区)参与禁放管控工作。动员党员、退休干部、志愿者等积极主动参与居住地村(社区)或邻近村(社区)、网格的禁放管控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峰管控时间段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禁放工作,紧盯重要节点,科学合理安排,强化职责履行,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要教育参与人员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矛盾冲突,保证人身安全。通过组织发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到一线积极主动参与禁放管控工作,为推动禁放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出积极贡献。机关干部挂钩定点安排表见附件1,巡查管控人员职责见附件2。
(二)掌握工作方法。在高峰管控期,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前往挂钩定点的村(社区),参与村(社区)的禁放工作,主要对管控区域进行巡查,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发现区域内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或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城管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整治。同时,要教育参与人员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矛盾冲突,保证人身安全。
四、工作保障
法定假日值班及生活补助:补助对象为所有参与此次高峰管控时间段的工作人员。因本次禁放工作占用法定假日时间,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法定假日值班费及生活补助。
附件1:《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管控人员职责清单》
附件2:《溧城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机关干部挂钩定点安排表》
溧阳市溧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管控人员职责清单
1.服从带队领导安排,在指定区域内开展巡查管控工作,履职尽责。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岗到位,佩戴烟花爆竹禁放劝导红袖标等标识或肩灯。在高峰敏感节点时段,按照每小时不少于4次的频率开展不间断巡线巡查。
3.对管控区域进行巡查时,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燃放的,第一时间取得视频资料并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发现区域内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或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城管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整治。工作人员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矛盾冲突,保证人身安全。
4.凡对禁放工作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贻误时机,导致责任区域发生大面积违法燃放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公安部门联系电话:110,应急管理部门联系电话:87288110,城管部门联系电话:87224444。
注:高峰管控期重点时段:2月11日19时至2月12日1时;2月12日6时至9时;2月15日23时至2月16日1时;2月16日6时至9时;2月19日6时至9时;2月26日18时至22时。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