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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溧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溧发〔2014〕8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上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建伟 镇长
副主任:杨建中 副镇长
唐洪俊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委 员:王娴敏 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余新农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吴 鹏 农村工作局局长
徐旭强 建设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史村意 经济发展局局长
赵 飞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秦夕中 山石资源管理站站长
谢小忠 自来水管理站站长
王幸福 上黄城管中队中队长
芮 韬 派出所所长
杨平孚 环保中队中队长
王丙正 城东消防专职队队长
路和忠 交通管理大队埭头中队中队长
陆云峰 国土所所长
周庆华 水利站站长
黄丽娥 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城东中队中队长
庾立群 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黄分局局长
黄丽君 上黄幼儿园园长
秦志斌 上黄小学校长
姚 彬 上黄中学校长
潘勤峰 上黄卫生院院长
陆建洪 供电所所长
受镇长、镇安委会主任陈建伟同志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杨建中同志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唐洪俊同志担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负具体领导责任。未列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明确部门职责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