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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村(社区):
为规范街道办事处机关公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控制财政经费开支,构建资源节约型机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将《溧城街道办事处机关公用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机关公用设施装修和通用办公设备配备、家具的实物量标准、价格标准为最高限额标准,使用年限标准为最低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认识,严格按照规定在标准范围之内装修和配置。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将根据各部门公用设施配置方案,按原经费安排政策和渠道,在限额标准范围内进行审核批准和核定相关费用。
二、机关办公用房的装修和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遵循简朴庄重、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不得追求高档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工作岗位和实际需要从严控制。
三、现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装修未达本标准水平的,在原装修工程完工10年后,且已不符合基本办公条件的,方可申请重新装修。对租用的办公用房,如租赁使用期超过5年的,可申请按标准进行装修;如租赁期不足5年的,原则上只进行简单装修,装修价格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二分之一以下。对未达购置标准现仍适用的办公设备不得按新标准重新购置,待达到使用期限后,本着“统筹安排、逐步到位”的原则,按本标准逐步改善。对现已超过配置标准的,待达到使用期限后自然减少配置。上级部门无偿分配或其他单位捐赠的应计入本单位实物拥有量。
四、各部门装修办公用房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办事处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购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经费的拨付实行国库直接支付。
五、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建立、完善资产台账和资产入库领用制度,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进行更新、报废和处置。对达到报废(报损)标准的设施设备应按程序先办理报废(报损)后再进行更新。
六、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社区、行政村参照执行。
附件1:溧城街道办事处机关公用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2:溧城街道办公设施设备报废(报损)申请审批表
溧阳市溧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街办发[2021]22号(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