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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昆仑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统筹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各单位依法履职、齐抓共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三)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保障机制,及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检查、指导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五)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事项。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立峰 昆仑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方 琪 昆仑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
周俊杰 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孟宪斌 昆仑司法所所长
张 瑜 高新区妇联主席
滕 凯 昆仑派出所副所长
赵忠平 昆仑街道民政办主任
陈旗胜 昆仑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校长
马旭红 高新区财政与资产管理局预算科科长
王丽萍 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科长
张 哲 高新区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刘文辉 高新区团工委委员
杨晓东 昆仑街道老龄协会会长
周敏萌 昆仑街道网格化中心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昆仑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孟宪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社区矫正机构委托,承担辖区内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相关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据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司法所密切配合,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有关职责。
民政办:负责培育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帮扶救助政策,将符合社区救助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救助范围。
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利用教育资源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法治教育、职业技能教育课程;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未成年人,切实做好其就学等工作。
财政局预算科: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负责将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列入职业技能总体规划,为有就业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工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引导、鼓励、扶持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符合创业就业援助条件的,给予相应援助。
团工委:组织动员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妇联:组织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关工委:协助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网格化中心:协助司法所开展教育帮扶及重点敏感时期的排查走访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和相关动态反馈给司法所。
四、工作制度
(一)联络员制度。由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衔接工作。
(二)会议制度。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分析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各成员单位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调研督导制度。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重点任务和难点、热点问题,委员会按照分工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中共溧阳市昆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