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监督方式及救济渠道公示
索 引 号:014143520/2021-0002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产生日期:2021-05-18 发布日期:2021-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执法主体: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溧阳市燕山中路18号执法部门: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地址:溧阳市濑江路66号管辖范围:溧阳市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监督方式及救济渠道公示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执法主体: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溧阳市燕山中路18号

执法部门: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溧阳市濑江路66号

管辖范围:溧阳市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监督电话:0519-87308711

救济渠道:

1.申请行政复议

受理机关:溧阳市人民政府或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复议期限: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2.申请行政诉讼

受理法院: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3.当事人对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4.在溧阳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5.因溧阳市交通运输局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