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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照《中共溧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计划》和《溧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学法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以身作则,遵守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中心组学法,定期组织全体党委成员、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交通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实际情况,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对“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市交运局将落实“三项制度”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进,定期召开会议,细化实施办法,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合法为目标,持续稳步推进“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苏交法【2020】1号文件的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对市交运局各项行政权力及办事流程、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方面进行公示。在行政执法中,要求在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本机关实施行政执法的事实、理由与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救济途径等权利与依法配合行政机关执法的义务。在执法单元办公场所公示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岗位等信息。严格督促各下属单位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办理完结7日内必须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并上传至溧阳“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录清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类别、记录环节、记录方式、归档时限及责任部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全程跟踪管理范围。着重应用综合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整改验收等环节进行视频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事项清单》在系统内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以书面审核为主,重点对执法案件权限、范围,程序、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和会商。
三.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运输管理、水上安全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督促各部门落实“双随机”和“互联网+监管”检查机制。全年对全市16类660家市场主体通过在线平台下达了监督检查指令,全年出动检查人员 1200余次,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600余次,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5466件,无逾期未查未决的情况,所有违法行为都已及时查处,其中公路类案件203起(其中超限运输类案件17起),运管类案件714起(其中非法营运类案件136起),海事类案件4522起(其中超限运输类案件136起),交通建设市场类案件3起,港口类案件24起。办理行政许可类案件656件,其中县乡道公路许可25件,道路运输许可626件,海事许可5件。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执法案件未发生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被变更等情况。
四.全力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市交运局于2021年5月至11月全力开展“溧阳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及行政许可等方面突出问题,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开展全面摸排、清理、纠正,做足“牢宗旨”、“行有格”、“优作风”、“勇担当”、“强本领”五门功课。通过自查发现主要问题7条,其中涉及宗旨方面3条、执法本领2条、执法问题1条、作风问题1条,已全部整改整治到位。全系统共走访企业517次、开展座谈492人次、为民办实事15件,开展案卷评查42次,轻微行为免罚12件,减轻处罚案件187件,受理12328、12345、96196平台涉及执法类投诉5件,全面办结任务,群众满意度100%。
五.大力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建设
(一)落实上级精神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文件。严格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并推动规范性文件的的正确实施,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坚持党委集体决策决定,今年为配合《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市交运局牵头严格按照程序制定了溧阳市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天目湖保护区入湖船舶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天目湖各类入湖船舶的管理主体,职责分工,目标计划等。
(二)坚持制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并举。今年对历年来由市交运局牵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8件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其中3件部分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措施不一致或已不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向溧阳市人民政府提请拟废止。
(三)拟定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行业良性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市交运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预制定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行业良性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公路法律保障体系,依法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保障资金供给,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工作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了《溧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用以规范我市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及其相关活动,促进我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宣传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为主题,依托高铁枢纽、车站码头、公交站台,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以宣传法规政策、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深入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溧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始终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