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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抓好全行业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常州局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受“拉尼娜”现象影响,今年冬季我市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冲击,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防控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切实提高使命感紧迫感。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瞄准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全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提升自身消防安全能力。切实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结合实际实化、细化火灾防控主体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持续落实整改。二是重点强化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港口(码头)经营人、船舶运输经营人、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压紧压实火灾防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将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高要求、高标准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三是深入推行“1234+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围绕建强专业团队、深化专家检查、强化条线监管、加强部门联动等工作措施突出“管理、检查、扑救”关键环节,强化落实火灾风险指南,全面规范和提升行业重点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二)突出重点关键,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密切关注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等关键时段,全面强化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一是加强行业高层建筑重点场所火灾防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聚焦外墙保温、消防水源、防火封堵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加快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施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老旧客运站、老旧船舶、物流仓储、运输(通航)枢纽等突出风险点管控,集中开展排查,力争整治一批旧病顽疾。三是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新能源车领域的防火安全管理,突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相结合,确保治理成效。四是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港口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安全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禁动火动焊。五是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等重点场所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六是强化危险货物车辆停靠场站的监督检查,加强燃气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七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格重点水域、水上风景区的渡船和游船等客运船舶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格“三品”检查。八是强化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防火管理,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民工住地消防安全管理。
(三)瞄准敏感场所,全力防范较大影响火灾事故。
一是强化人员密集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政策信息,结合防控实际,积极组织对高铁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物流仓储等人员密集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气设施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二是深化危化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化品使用单位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安全风险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危险物品容器、运输工具未按要求检测检验、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研判冬春特性,持续推动风险管控落地见效
认真贯彻冬季及岁末年初安全风险专题分析研判会议精神,紧扣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目标任务,强化行业冬春特性火灾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有序有力保障风险管控各项举措。一是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全面排查整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二是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突出对使用环节的内部管控力度,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处违规停放充电。三是持续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单位内部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四是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强化消防车通道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五是开展消防设施专项检查。重点排查防火分隔、消防栓、灭火器、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完备性。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车站、码头的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车载视频、阅报栏等途径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三清三关”(即,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离开房间后及时关闭火源、电源、气源),加强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严防发生火灾。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单位员工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组织开展消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培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扎实落实消防安保各项措施
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分时段集中开展督查检查,在交通枢纽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看护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要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准备,保持应急车船良好状态,随时保持应急待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动各方消防应急力量,妥善高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目标措施,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专项部署,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25日)。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提炼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强化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判本系统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两张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
(四)深化重点盯办。行业监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负责人,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要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
(五)严肃督导问责。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及时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报送至局安全科,另于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活动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
联系人:张世友,联系电话:0519-8762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