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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增强现代农业发展后劲,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际,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继续开展溧阳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培训实施方案
今年,根据各镇(街道)2020年项目实施效果,统筹分配下达培训任务和培训经费(见附件1),并同时下发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2)。各镇(街道)要按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任务和经费,编制具体培训实施方案。
二、做好培训实施管理
根据培训实施需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同时,要切实加强培训实施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培训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三、严格培训经费管理
要严格按照培训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用途,规范使用培训经费,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培训经费的用途,不得以管理费、工作经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骗取培训资金。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培训绩效管理
培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培训项目验收和督查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要将绩效管理意识贯穿于培训管理全过程,编制具体培训实施方案时要认真制定绩效目标值,培训实施要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并适时检查培训绩效完成情况。
附件:
1、2021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及经费分解表
2、2021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附件1
2021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及经费分解表
序号
镇(街道)
培训人数
(人)
培训经费
(万元)
证书编号
1
上兴
100
6.0
2021LYNYPX0001-0100
2
戴埠
2021LYNYPX0101-0200
3
社渚
160
9.6
2021LYNYPX0201-0360
4
南渡
140
8.4
2021LYNYPX0361-0500
全 市
500
30.0
附件2
2021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溧政办发〔2019〕41号)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大力培育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者,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现制定本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一、实施目标
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00人,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培养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主体
针对全市12个镇、街道农业从业人员开展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培训。由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培训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三、实施内容
1、培训对象:在兼顾小农户的基础上,主要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和从事具体农业生产的农业工人、雇员等,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等农业服务人员,同时,围绕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突出优势主导产业,突出绿色高质高效模式,突出新型种养结构,强化农产品质量控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培训内容:根据产业需求、市场需求、农民需求,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主旋律,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农业信息化(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专题培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另外根据培训对象和目标要求,分别增加相应的教学内容。
3、培训形式:实行集中授课、考试考核、实践实习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期间可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进行实践实习,请农业产业领域创业成功人士进行现身说法,并根据学员需求开展跟踪指导服务。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践实习后,培训单位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四、实施进度
要按时序进度开展培训,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报送所有培训台账资料。报送内容:⑴实施方案;⑵培训通知;⑶培训的学员签到表;⑷培训讲义、材料;⑸培训现场照片及学员照片(二寸,用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6)考试试卷及成绩;⑺学员满意度测评表;(8)发放证书的汇总表等;(9)培训总结。材料报送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杨朝华(电话13961274004),QQ号153470337。
五、实施方式
要根据目标任务和农业劳动力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培训专业、制定详细方案和培训计划,培训和考试考核由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扎口管理,根据培训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颁发合格证书。
六、经费标准、用途和拨付方式
1、经费标准: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开展培训。
2、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学员的交通费、伙食费、场租费和教材资料费,学员的照片费、考试考核费、横幅等宣传费,学员生产实践、现场教学费,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食宿费,绩效考评以及后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费,台账资料装订、检查督查(含交通费)、考核审计验收、培训有关的其他费用等相关支出,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3、拨付方式: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培训单位提供培训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经审计验收后,将培训经费拨付至培训单位。
七、实施要求
1、加强宣传: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三大类职业农民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
2、明确责任: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强大合力。
3、规范管理:一是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随机抽查、年中督查、年终检查,确保培训顺利实施。二是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确保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培训合格率90%以上、农民满意度80%以上、小农户占比60%以上。各单位完成培训任务后,要积极开展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工作。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