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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站、场圃、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溧阳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溧阳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农安〔2021〕1号)《溧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溧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办〔2021〕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为乡村振兴、率先迈向农业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数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农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定型、更具操作的适合溧阳特色的农业安全发展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工作
在重点突出渔业船舶、农机、危化品使用安全生产等重点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兼顾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紧跟中央、省、常州、溧阳市有关安全生产最新精神和要求,局党组要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结合农业农村实际,研究落实具体举措;制订完善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监管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研讨会等,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主要领导和行业分管领导每年要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积极主动参与市安委会、市专治办及其他牵头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学习交流及宣传教育活动。
(二)切实做好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工作。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对列入《江苏省工业企业具体行业目录(2021版)》中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省安委会将分批次制订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跟踪关注,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类别进行排查摸底,按照要求指导企业对辨识的安全风险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督促企业登录江苏政务网(www.jszwfw.gov.cn)统一登录填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三)开展涉农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农业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硝酸铵、硝酸钾、敌百虫及其原药、液氨制冷等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现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治,按照要求登录“江苏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进行报送。具体工作任务、时序安排及相关要求见《溧阳市农业、渔业、畜禽屠宰及粮食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溧安〔2020〕13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全市渔业船员专项整治。核准渔业船员底数,加强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船员安全意识,熟悉并掌握相关操作。对船员不按标准配备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加强船员通讯装备管理和信息通知服务,强化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渔业防汛、防台风、防冰雪等安全生产技术指导,落实渔船作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渔业船舶专项整治。逐步完善渔船组织化网格管理,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渔船法定检验制度,认真检查船名号、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全面排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隐患。重点抓好重点水域“三无”渔船整治,坚决依法取缔“三无”渔船。加强“两法衔接”,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三无”船舶,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严格执行捕捞许可,打击非法偷捕行为,消除非法行为引发的安全风险;完善渔港管理制度。压实镇(区)、村管理责任,建立覆盖渔村、渔港的组织化网格体系,推动渔港管理“港长制”和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顺应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加快全市捕捞业、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实施,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
(五)开展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明确镇(区)政府、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是镇级、村级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在全市大力推广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大力推广“沙湖经验”,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示范户创建“回头看”活动;抓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核源头管控,探索完善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整治,全面禁止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限制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城区和国省线公路行动;加强农机执法,依法管机、规范用机;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隐患自查机制,配齐农机安全员,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提升农机执法信息化水平,全面启用农机安全执法终端,配备农机执法终端设施设备,力争执法终端覆盖率达100%,执法数据100%电子存储。
(六)开展农药、复混肥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江苏省农药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苏农办农〔2021〕1号)要求,重点对全市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围绕复混肥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关键环节,持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以网格化平台管理、抽样检测为手段,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关,重点对生猪屠宰环节、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和预警,在重大节假日前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准确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情况和风险信息。
(八)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整治。畜牧、饲料兽药生产、屠宰生产管理。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沼气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管护。兽医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病料、菌毒种等物品管理以及“三废”处置。
(九)开展其他行业安全生产整治。设施农业的安全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农资市场的监管和禁用农药、禁用农业投入品的非法使用行为查处。秸秆收贮点消防设施建设和安全警告警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等专业检验、检测场所的规范管理,机关单位、食堂、施工场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等。局场圃房屋、电力、水利等设施设备安全。粮食行业要按照《溧阳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其自行制定的相关方案认真执行。
四、时序安排
(一)夯实基础阶段(2020年)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推进组织机构,建立农业安全生产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学习制度、督查督导制度、安全隐患督办制度等,总结2020年“一年小灶”经验。
(二)持续整治阶段(2021年)
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制订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制订各项制度,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督促落实隐患全整改、全闭环。在大排查的基础上,总结形成行业不同类别的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责任清单,探索施行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清单化监管模式。深入研究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强化源头性治理,立足治本,探索建立适合农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总结完善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制度、考核办法等,使其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制度化、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监管清单化,努力在重点行业领域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设7个工作小组,由行业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行业责任科室牵头具体协调推进(具体见附件2)。要按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
(二)完善各项制度。各科室要正确掌握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及要求,结合实际,建立适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制度、检查督查制度、问题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等。指导督促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制度、安全生产岗位制度,鼓励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等。
(三)开展监督检查。各科室要在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可采取部门联合执法、聘请行业安全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方法开展常态化安全专项检查,对农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检查出来的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
(四)实行清单化管理。以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为抓手,在企业自查、部门监管检查督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探索施行适合农业生产特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承受的可操作的农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清单,实行清单化分级监控。目前经过一年专项整治的实践,初步形成农机、农药、局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清单(见附表1)作为今后企业自查、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检查督查的参考依据,其他行业可在参照执行基础上,结合本行业实际建立更具可操作性和企业可承受性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清单。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列入年度培训内容,制订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主管和分管领导、行业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宣传教育。结合“科技兴农法律护农”、“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农村入户。结合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等,整合资源联合建立农村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手机APP等网络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农村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事故预防常识和事故预防措施宣传教育,在农机、渔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安全、信息化等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实践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提升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的模式和成果。
(七)同步监督推进。围绕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监督优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派驻组将嵌入式全程参与、同步开展监督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完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各相关行业科室在三年专项整治期间,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将农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报政策法规科。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主要包括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潘莉 联系电话:87269396
电子邮箱:1347311605@qq.com。
附件1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扈军华
副组长:王亦愚 蒋晓平 谈健鹰 汤 莉 钱军雷 周 刚
成 员:徐和平 宗 兴 周文彬 杨朝华 史志刚 余水法
狄志钢 蒋秋新 陈罗明 葛惠兴 丁 黎 濮 俊
朱云龙 谢云钧 魏继燕 蒋群茂 陈 珉
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蒋晓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附件2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生产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工
1.渔业行业专项整治小组:蒋晓平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渔业渔政科具体协调推进渔业生产安全、渔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大队及相关科站配合。
2.农业机械行业专项整治小组:谈健鹰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农机科具体协调推进农业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执法大队及相关科站配合。
3.农药及复混肥料等危化品行业专项整治小组:王亦愚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种植业科具体协调推进农药和复混肥料、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大队及相关科站配合。
4.畜牧行业专项整治小组:汤莉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畜牧科具体协调推进畜牧行业、畜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科教科及相关科站配合。
5.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周刚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具体协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科站配合。
6.粮食行业专项整治小组:王亦愚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粮食购销储备科具体协调推进粮食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科站配合。
7.局机关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谈健鹰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具体协调推进局属机关科室、事业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注:农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期间,分管领导分工如有调整,将自动调整,不另行发文。
附表1-1 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情况
整改
时限
结果
1
落实第一
责任人责任
1.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依法取得经营服务资格。
3.依法组织农机作业,所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符合法定资质和要求。
4.保障农机安全设备设施、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农机保险、事故应急演练与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
2
落实全员
岗位责任
5.全面建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台账。
6.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安全员逐一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
7.明确农机安全员及工作职责,具有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
8.农机安全员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活动,完成布置的安全任务。
3
落实安全
生产标准化责任
9.严格执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10.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例检等安全生产制度,实现农机安全行为规范化。
11.农业机械安全护栏、安全框架、防护罩等防护装置齐备,产地烘干机械高空作业、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装备齐全。
12.农机存放、固定作业场所显著位置有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农机作业安全值守制度。
4
防控责任
13.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全员培训上岗,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农机安全培训。
14.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15.夏秋两季农忙前分别组织农机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自纠。
16.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专业机构通知整改的农机安全隐患,逐条落实整改闭环。
5
落实应急
处置责任
17.对烘干作业等可能存在重大隐患的农机作业场所,在显著位置有事故应急处置联系卡。
18.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19.发生农机事故,依法依规及时报告。
20.针对同行业、本地区典型事故,组织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有效预防类似事故。
检查人员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检查日期:
附表1-2 农药生产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清单
检查情况
整改时限
整改结果
生产资质
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
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核定事项范围生产
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经营使用危化品的企业是否按期开展安全评价,并取得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否落实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化品采购使用
采购危化品是否核实危化品经营资质,索取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使用危化品是否配备有毒和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设施
是否制定危化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储存是否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制度
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是否逐一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是否在醒目位置公布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6
隐患排查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治理
7
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期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
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8
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是否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演练
附表1-3 农药经营门店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清单
经营资质
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地址是否与经营许可证一致
经营区域是否相对独立,并与生活区域有效隔离
产品是否按类别分开摆放,产品包装是否完整
是否通风透气良好
是否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仓储场所
是否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
货堆之间通道是否大于80CM
经营行为
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是否经营假劣农药、禁用农药、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产品
是否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是否加工、分装农药,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行为
是否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限制使用农药是否设立专柜存放并加锁保管,
制度执行
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是否履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
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实行实名制购买制度
是否执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
安全保障
是否配备安全防护器材,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附表1-4 局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清单
企业主体责任
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隐患排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许可
生产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机构、人员、制度
1.是否设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2.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消除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3.是否建立健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隐患检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
1.是否有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
2.是否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了“三同时”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从业人员(包括雇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有岗前培训、操作培训、有安全考核。
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应急管理
是否制订有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事故处理
是否建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9
现场管理
1.厂房建筑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的要求。
2.车间、仓库、员工宿舍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存在“三合一”现象。
3.车间、仓库、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4.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有专人维护、管理。
5.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定配置并完好有效。
6.各种电器设备及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台账记录。
8.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品。
9.是否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台账以备检查。
10
其他
附表2
溧阳市农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季报表
填报科室: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检查组数量及人次
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
备注
检查组
检查人数
合计
农机
渔业
农药
畜牧
粮食
农产品质量
整改率
组次
人次
个次
个
%
注:每次报送数据取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