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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专家评估组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63905/2021-00016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21〕23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21-05-06 发布日期:2021-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专家评估组的通知
关于组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专家评估组的通知
溧农发〔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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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关文件要求,为指导我市顺利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地区智力支撑,现就组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专家评估组通知如下。

一、组建办法

按照省县统分结合、上下融合的原则,分别组建省、县两级专家评估组。省级专家评估组由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牵头组建,专家评估组成员采取常任制和走任制方式组成,常任制专家全程跟踪指导;走任制专家根据试点工作需要,专题式参与指导。我市专家评估组成员为5名省级专家。

二、成员名单

刘俊杰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朱新华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赵小风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孙永军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教授

刘法威   安徽财经大学副教授

三、工作任务

1、开展评估。在分析基本情况和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完成情况、具体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政策咨询。跟踪了解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培训交流研讨,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3、报送信息。对试点过程中探索出的改革路径、操作办法、具体案例、创新成果进行提炼总结,形成材料及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专家评估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不得从事与评估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评估工作中产生的资料、数据、成果,未经书面允许,不得擅自公布,相关知识产权归省农业农村厅和我市所有。

各镇(街道)要主动与专家评估组对接,提供试点工作文件、资料、数据等,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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