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关于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63905/2021-00034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21〕40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21-08-05 发布日期:2021-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中关村经发局农业服务科,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守牢农业高质量发展底线,决定在全市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
溧农发〔2021〕40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中关村经发局农业服务科,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守牢农业高质量发展底线,决定在全市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提升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网格化+精准监管”,加快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到2021年底,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监管的主体新增8500家以上,实现入网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生产经营档案电子化管理全覆盖。

二、行动内容

(一)核查主体名录,推动应入尽入。将全市登记在册并正常运行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种养殖户全部纳入平台监管,组织开展入网主体基本信息核查。省定规模种养殖户按照确定的规模标准(详见苏农质〔2019〕13)进行核查登记。其他农产品生产者、收储运主体等原则上也要纳入平台管理。

(二)明确入网要求,提高追溯效率。将合格证和追溯码作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的重要形式,按照生产主体类型分类制定入网追溯管理标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电子化生产记录,配齐质量安全内检员、可追溯出证出码设备设施,并对主体所属生产基地、社员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服务,帮助其开展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管控、产品质量检测等,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追溯码。指导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自行通过追溯平台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追溯码。通过纸质出证的,由监(协)管员扫描上传系统,实现产品可追溯。

(三)强化平台支撑,同步系统升级。按照省“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界面设计友好、便于主体操作。进一步上下衔接国家有关部及市县平台,强化数据共享、交换,为入网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普及应用移动监管APP,提高终端信息上传效率。强化系统安全保障,保障入网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工作衔接,打通追溯链条。加强部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将合格证作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形式之一,支持相关追溯系统对接,努力打通追溯链条。加强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主体入网培训,将系统应用、合格证出具等纳入全市农民培训课程体系。挖掘培育典型,加强示范推广,落实追溯“四挂钩”机制,推动产销对接,引导扫码查证。

(五)实施精准监管,确保出证质量。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协)员队伍建设,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程,定期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以农产品质量追溯服务为主的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在乡镇监管站全面推行胶体金快速检测,在乡镇设立村级服务站胶体金示范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21〕36号)要求,联合信用部门,全面实施入网主体信用管理,定期对出证主体进行信用评价。聚焦重点风险,强化监管执法,推动监管任务、日常管理、执法监督、绩效管理精准化。

三、进度安排

(一)1月至7月调研印发方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全市“四全”监管的具体情况,制定全市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印发行动通知,分解下发各镇(街道)主体入网任务。

(二)7月至10月组织推进实施。各镇(街道)组织主体入网,开展生产主体培训,宣传动员,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要求开展入网,使用平台出具合格证。强化主体日常巡查,开展行动实施情况工作督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度。

(三)11月至12月总结验收提高。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各镇(街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完善提高,形成相关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组织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监管的迫切需要,也是今年省对市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食品安全的重要考核指标,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市里将“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见附件),各镇(街道)要明确进度安排,组织骨干力量,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工作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道)主体入网任务进行奖补,各镇(街道)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考核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将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并细化相关建设评价要求,将生产主体入网任务纳入高质量考核、乡村振兴、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入网规模数、主体活跃度、追溯工作实效等科学设置指标内涵,提高指标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各镇(街道)要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各镇(街道)新增入网主体数量任务分解表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 

各镇(街道)新增入网主体数量任务分解表

镇     区

新增规模农产品生产

主体入网数量(家)

溧城街道

500

古县街道

550

昆仑街道

750

天目湖镇

650

埭头镇

650

上黄镇

650

戴埠镇

650

别桥镇

850

竹箦镇

850

上兴镇

850

南渡镇

700

社渚镇

850

合计

85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