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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溧阳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积极主动公开。结合《条例》以及我市机构改革结果,制作《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照《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66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渔业船舶油品补贴等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规范申请办理。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由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进行申请。三是管理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均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时移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35
2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57
+19
4
行政强制
36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
137052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运营与日新月异的政务公开要求还有差距;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力量不足,专业素养有待增强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政务新媒体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全面清理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梳理出政务新媒体1个,按规定进行了清理规范。
(二)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7件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