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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时效性。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文件。结合《条例》和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照《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58件,涵盖农业行政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补贴等领域。二是规范申请办理流程。完善《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信访件4件。三是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均按规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时移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部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间隔时长超过10天;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今年较去年数量有所下降,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尚需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流程尚不清晰。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作以下几点改进:一是要求各科室及时将生成的信息公开,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二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同样纳入信息公开范畴;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一政府服务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质量完成7件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