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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溧阳市审计局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重点领域财审工作4条,政府职能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4条,业务工作10条。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均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时移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本年度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被提起行政诉讼或是行政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虽是我局日常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条例》学习贯彻不够深入,信息公开文件格式仍有待规范;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重要文件公开时间仍有滞后;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专业素养有待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0月13日,配合承办江苏省审计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
11月5日,在溧阳市政府政民互动栏目发布《溧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居民获得感调查问卷》。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