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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妇幼〔2020〕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通知》(常卫妇幼〔2021〕2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公示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全市常住人口中的孕妇及所生新生儿
二、补助条件
为全市常住人口中的孕妇及所生新生儿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三、补助标准
自2021年11月1日起,产前筛查收费标准为170元/人;新生儿疾病筛查标准255元/人(其中:三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105元/人、听力筛查130元/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0元/人)。
四、实施内容
1、产前筛查项目:早孕期或中孕期母血清学生化免疫三联指标产前筛查1次,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病史等,对胎儿罹患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 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患病风险进行筛查评估。
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为新生儿提供出生后6-72小时内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次;出生后48-72小时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三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1次;出生后48小时至42天内听力初筛1次(耳声发射法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法)。
五、补助发放
项目经费由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组织对各项目执行单位的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年度督查考核后确定,由溧阳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助产机构。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