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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溧阳的这一中心,积极推行依法行政、阳光执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今年的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运筹帷幄统领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了《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对目标任务、执法方式与内容、工作要求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明确事前一般行政处罚立案数中关村不少于30 起;二是按照省、常州市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要点,科学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将往年发生事故的的单位、重点企业以及被行政处罚的单位纳入执法检查计划;三是定期推进工作开展,形成工作合力。在定期召开的各镇(区)街道、分管领导、安监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推进会和半年度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工作推进机制,多研究、多部署,抓督查、抓整改,各镇(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形成严格查、细落实、重处罚、促整改的工作措施,一把手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参与督查,切实形成合力,通过横向学习、互相交流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时间节点内完成。
(二)强化队伍建设,精准施策提高队伍专业性。
一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6号)的要求,加强了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多功能打印机、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数码照相机、录音笔等,总价值十万余元;
二是监察大队积极探索准军事化管理,设置了独立的办公区域,并根据全省安监执法人员关于统一着装的要求,为全市执法人员配备了统一的执法制服,树立了执法的权威性和良好的外在形象,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执法工作开展保障有力,2020年我们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经费达200万元,其中聘请专家执法费用25万元。通过租赁电动车辆的方式,保障了日常执法工作的需要,今年我局结合全市“电动溧阳”活动开展,贯彻公务租赁用车必须选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正在与上汽电动车租赁公司洽谈,拟租赁15辆电动执法车辆,完成乡镇执法车辆的更新换代。
(三)加强教育培训,久久为功提升业务水平。2018年以来,我局每年开展两次为期一周的安监系统能力提升班,综合运用理论培训、交叉执法、办案比拼、考试测试、案卷评比等形式,开展综合性的执法比武活动。今年7月份我们组织各镇(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30余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以及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暨安全生产执法技能竞赛初赛,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与安全生产培训》以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应用等内容,整个活动通过理论培训、笔试竞赛、知识竞答、命题论文等环节,提升了各镇(区)、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引领促进执法规范。一是制定
执法管理制定。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有效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我们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建设,制定了出台了执法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手册;二是制定出台“三项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溧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溧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溧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溧应急〔2020〕23号),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本科室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人,理顺了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三是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水平。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和新版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局政策法规科会同相关科室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科室认真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四是全面信息公开。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根据《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总要求,我局在“信用溧阳”网站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公示,为保证市局“双公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局政策法规科定期对“双公示”信息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双公示”信用信息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开展“双公示”工作,全面梳理了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机制,对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监管机制和推进“诚信溧阳”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创新工作思路,高压震慑缔造安全环境。一是开展各类联合检查,今年我局联合交通部门对运输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等方面为重点,检查企业27家,共立案8家,处罚金额12万元,联合环保部门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检查企业4家,立案1家,联合住建、消防、市监等部门开展瓶装煤气使用、充装单位专项检查,检查企业80家,立案1家;二是开展以厂中厂和租赁企业为对象的交叉执法检查,我们分六个检查组开展了交叉执法行动,主要查阅租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此次行动检查企业42家,共发现各类隐患230余条,立案35家,罚款金额70余万元;三是围绕全市总规划部署,为天目湖生命康原新城区建设保驾护航,我局组织街道安监执法人员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大队成立10个检查组,对古县街道辖区内100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立案60余起,罚款金额120余万元;四是以督导为契机,开展矿山行业专项执法,八月份,国务院矿山督导组对我市的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工作,根据督导反馈问题,我局举一反三,开展了全市矿山行业专项执法活动,并对7家矿山企业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五是为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持续深入开展,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常态化在中国溧阳、溧阳时报微信公众号曝光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立足长效,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抓紧谋划“八五”普法,不断创新普法方式, 切实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着力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溧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