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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省中关村高新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天目湖生命康原、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指挥部),市各有关单位:
《2021年溧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溧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治理能力,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1.实施风险评估与监测专项提升行动。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量达到6批次/千人以上。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检验检测程序,提高检验检测质量。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市卫健局负责)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2.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阳光餐饮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落实好阳光餐饮“五位一体”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不断完善“阳光食堂”平台建设,提升运行质量。(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监督抽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负责)实施食育“十百千万”工程。开展食育主题活动,建设食育实践基地。(市教育局负责)
3.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印发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和《江苏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要求,继续推进全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以2021年江苏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作,建立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考试题库并试点考核,继续推进“名特优样板食品小作坊”建设工作,实现食品小作坊100%建档,抽检覆盖率60%以上;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建设,继续引导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按照《江苏省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信息化监管工作。探索开展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智慧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负责)
二、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6.继续推广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运用,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第三方冷库实行全覆盖备案管理,积极做好首站赋码、产品追溯和信息报告等工作。规范集中监管仓运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强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卫生规范,落实冷链食品运输储存服务标准,引导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的运输组织方式。(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备案和排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市卫健局负责)
8.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政策。(常州海关驻溧阳办事处、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走私冻品统一交由地方政府归口处置政策。(常州海关驻溧阳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负责)
三、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
9.推动将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用地养地等措施;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11.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强化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市公安局负责)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广泛震慑。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12.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加快区块链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在更大范围推行移动监管、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3.加快创新发展。健全科技创新工作体系,聚焦食品安全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将创新理念贯穿食品安全工作中,继续推广“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阳光餐饮”、“安心菜场”等创新项目,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的硬核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负责)
14.依法规范办理全国、省12315平台及其他平台转办或自办的食品投诉举报,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12315平台;食品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10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压实食品安全属地和主体责任
15.完善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深入贯彻我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委政府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支持、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影响本辖区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市食安办及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负责)完善各级食安委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机制,推进食安办实体化运行,加强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市食安办、各镇、街道负责)
16.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1.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市司法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常州海关驻溧阳办事处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形势研判会商,加强食品安全重要数据分享。(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负责)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市科技局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继续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面,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和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