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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结合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一、以民生重点工作为标尺,时刻践行为民办实事
局党委坚持察民情访民意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在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具体职能,明确以下9项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
(一)开展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目的是加强公众乘梯安全及应急救援工作,对部分公众聚集场所、住宅小区等重点使用单位电梯实现电梯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困人自动报警、乘客安抚、安全预警及电梯安全隐患警示等全方位的电梯安全守护,打造行为可识、数据可看、风险可控、事故可查、救援可联,服务各方的电梯智慧监管体系。(牵头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目的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监管,重点开展肉制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确保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走在前列。加强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牵头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械安全监管科)。
(三)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目的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水电气、协会商会、交通、房地产、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旅游市场、转供电、物业等领域收费行为,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保障惠企政策落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牵头单位:市场规范监管科)
(四)推进“一地六县”满意消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目的是健全完善促进“一地六县”区域一体化满意消费的工作机制,增强消费维权合力,优化网格化综合治理,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牵头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五)推进质量强市工作。目标是帮助企业申报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3项以上,组织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项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以上。申报江苏省省长质量奖企业1家、江苏精品认证企业3家、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3家。(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质量监管科)
(六)推进发明专刊创造提升工程。目的是促进发明专利创造提升,通过提供“一企一策”的精准服务,全年发明专利增量达155件以上,确保2021年度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总数达1701件,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争先进位。(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科)
(七)深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目的是常态化实施路长制,每周不少于3次。加强健康证信息的互联互通,切实提高健康证办理效率和规范程度。积极打造文明餐桌,倡导“公筷公勺”“光盘行动”新餐饮理念。结合全域旅游、诚信建设等工作持续开展城乡餐饮业“明厨亮灶”提升工作,餐饮单位“阳光餐饮”实施率75%以上。严格执行“两条禁令”和长江禁渔,即严禁野生动物交易、严禁活禽交易、严禁长江渔类交易。(牵头单位:办公室、餐饮服务监管科、市场规范监管科)
(八)深化公平竞争审查。目的是在全市政策制定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落实“一策一审”、会审、抽查、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推行第三方评估,切实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市场规范监管科)
(九)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的进一步根据扫黑办要求,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治理。(牵头单位:稽查大队)
以上9项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工作已纳入分局年终考核细则,督促分局时刻践行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
二、以建功立业为基础,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
此次活动将与“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统筹推进、一体开展。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强化建功立业意识。要围绕局9项重点民生项目,把实践活动与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价格监管、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结合,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免费检测进基层、安心市场建设、你点我检等系列活动。要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结对“低保边缘户”和“党员义工365志愿服务”。要采取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民意调查等渠道,精准对接群众所需,实行“党员代办制”,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解决群众诉求。各科室、各分局,每月1日前要上报4项已办结的实事(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以典型人物案例为榜样,发挥所长为民办实事
根据市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进一步激发各单位首创精神,发挥自身职能、特色资源、人才队伍、等优势,打造一批为民办实事品牌项目,开展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人物和优秀案例报送工作。
(一)选树“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人物。主要展示在开展实践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的人物。人物以表格形式进行报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的简要事迹(详见附件2)。除表格外可另附与事迹相关的图片(配文字说明)、短视频(3分钟左右)等素材。
(二)推荐“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主要展示交流各级单位在开展实践活动中为群众办理的具有一定创新性、代表性、典型性的实事项目。案例以表格形式进行报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实施时间、工作举措、实际成效等(详见附件3)。除表格外可另附与案例相关的图片(配文字说明)、短视频(3分钟左右)等素材。
四、相关要求
1、各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认真组织报送推荐典型人物和优秀案例。
2、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各单位报送的典型人物和优秀案例择优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如被上级录用,将作为组工信息录用,根据局考核办法相应加分。
中共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