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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聚餐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潜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接待大型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特点,充分运用各项监督检查手段,排查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杜绝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
二、领导小组
检查员队伍成立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下设办公室和5个检查小组(带★为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主要由从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线监管人员组成。如有小组成员调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组 长:花建国
副组长:李 刚
第一小组:★王小琴 梁贝贝 杨浩明
第二小组:★林 华 徐 科 彭丽丽
第三小组:★周益忠 戴春强 王 山
第四小组:★蒋 定 汪 舟 王亚美
第五小组:★汤禹洪 宋 科 丁旭涛
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检查任务的指派实施,人员的调配协调,工作疑难问题的研究探讨。
三、检查范围
(一)检查对象:
1.特大、大型餐饮单位;
2.重大活动保障接待餐饮单位;
3.一次性接待超过250人的餐饮单位;
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5.各类食堂;
6.上级或领导交办其他需要检查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等有关内容进行。
四、检查方式
餐饮服务监管科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检查计划,对全市特定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督查。
检查工作由各检查组组长在接到检查计划后,通知所辖区域监管人员共同实施。
辖区监管人员应在现场检查的各类文书上签字,并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五、后勤保障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检查工作所需装备、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