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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溧阳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制度建设方面。根据《条例》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指派专职人员具体承办本局的公开事宜并对其加强业务培训,做到每一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
(二)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促进全局的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微信公众号“溧阳信访”共发布信息118篇。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件0件。
在2020年工作中,我局严格依照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办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更新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还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多渠道回应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溧阳市信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