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财政局 关于修改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溧阳市级奖励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572576849/2021-0000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金监发〔2021〕5号 发布机构:地方金融监管局
产生日期:2021-04-02 发布日期:2021-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自《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20〕1号)实施以来,加快了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2020年已累计有114家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已起到积极的宣传引导作用。根据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股改挂牌上市的政策意见,参考周边地区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并经市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财政局 关于修改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溧阳市级奖励政策的通知
溧金监发〔2021〕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自《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20〕1号)实施以来,加快了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2020年已累计有114家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已起到积极的宣传引导作用。根据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股改挂牌上市的政策意见,参考周边地区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并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修改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溧阳市级奖励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改条款:即《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20〕1号)第二章“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中的第十三条: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全年纳税超 30万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净利润100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修改为: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挂牌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且近两年度连续盈利(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20〕1号)其他条款不变。

二、实施时间: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