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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自《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20〕1号)实施以来,加快了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2020年已累计有114家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已起到积极的宣传引导作用。根据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股改挂牌上市的政策意见,参考周边地区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并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修改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溧阳市级奖励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改条款:即《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20〕1号)第二章“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中的第十三条: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全年纳税超 30万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净利润100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修改为:企业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挂牌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且近两年度连续盈利(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20〕1号)其他条款不变。
二、实施时间: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