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溧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溧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大力弘扬法制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维护金融秩序,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局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对各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二)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履行职责
1. 依法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一是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和常态化排查工作的通知》,强调注重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排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各类活动。二是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制定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监管,针对检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督促违规企业整改到位。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企业建立数据库,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风险企业进行密切管控,停止开展新增业务,压缩存量业务。三是开展私募基金现场检查。认真落实《常州市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增量风险,逐步达到压降风险业务规模,清理整顿“僵尸机构”,全面整治私募基金销售乱象。摸清我市私募行业风险底数,联合市公安、市监等部门对我市的95家私募基金进行了现场检查,视情分类处置。经摸排检查,95家中目前已停业3家,已注销3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家,立案1家,按要求变更工商信息5家。
2. 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分类监管
一是开展现场检查评级。3月份制定下达了《2021年度溧阳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检查计划的通知》,全年对14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其按要求进行整改。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2家担保公司开展年度检查评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目前2家担保公司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每月定期汇总检查小贷公司和典当行的经营报表数据,通过与金农系统数据对比,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有效的防范小贷公司不良贷款率过高、单户贷款超限等问题。三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相关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相关事项变更的行政审批,全年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天目湖科贷、汇智科贷筹建开业,安顺东方农贷、庆丰科贷、天目农贷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变更,融辉农贷经营资格终止等1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三)开展法治宣传,净化金融生态
一是以“法宣+文明”的形式,将金融领域宣传活动与文明城市路长制活动相结合。在路长制巡查期间,既宣传贯彻文明城市理念,又对沿街店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讲解,普及金融常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二是以“校园+社区”的形式,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更具针对性。组织金融机构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举办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提升公众风险识别能力,累计发放宣传册48000多份。三是以“以案释法”的形式,将典型案例整理成册,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将我市各级法院3年以来,已审理结束且涉及金融领域刑事、民事尤其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集资诈骗案例汇编成册,印制《溧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典型案例选编》,向市民免费发放。通过解读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引导和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拒绝高利诱惑。
(四)畅通诉求途径,有效化解矛盾
畅通涉案人员合理诉求渠道,积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为公正、及时办结信访案件提供了保障。妥善处理群众涉非举报线索以及对涉众型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投诉,耐心做好宣传解释、矛盾化解工作,稳定涉案群众情绪,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针对上访群众,采取倾听群众心声、多次召开集资参与人代表会议等方式,认真落实答复劝导、稳控疏导等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落实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健全金融法律顾问制度
在政策制定、职能履行、合同审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作用,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减少法律风险。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学法执法能力培训需进一步强化。新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对金融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以贯之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规范化、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及“双公示”工作更加规范,完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体系。
二是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深入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金融监管培训工作,切实履行金融监管职责。
三是推进金融普法宣传。综合运用新媒体,多角度向群众宣传金融知识,着重加强金融产品法律性质、形式宣传,使群众正确认识金融消费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