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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17号])、《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35号)、《溧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立足我镇资源禀赋特点,坚持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坚持把稳定粮食安全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坚持稳面积、稳产量、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二、主要任务
1.开展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非粮化”摸排整改。采取“一表一图”方式对耕地保有量、种植情况开展调查,由农村工作局向各村提供《竹箦镇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非粮化”摸排(确认)表》,国土资源所向各村提供《XX村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图》,各村依据“一图”进行实地核查,对比每一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类型以及种植情况,再对照“一表”逐一登记农户的耕地种植情况、经营使用情况等信息,明确标注,农户确认,全面摸排查清耕地“非粮化”行为的具体情况,搞清存量问题底数,摸排工作在 2021年 9月20日前完成。对摸排的耕地“非粮化”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不搞 “一刀切”。各村要切实加强耕地种粮情况动态监测,坚决遏制住耕地 “非粮化”增量,对今年以来新发现的各类耕地 “非粮化”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各村、农村工作局、国土资源所)
2.落实粮食种植面积。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保障我镇粮食生产总面积稳定在7.68万亩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4.2万亩以上) 。进一步压实 “米袋子”,镇长负责制下的分级负责制,逐级分解细化粮食生产保障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块。2021年起,将防止耕地 “非粮化”作为对各村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各村、农村工作局、国土资源局)
3.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鱼、稻虾、稻蟹等综合种养的,应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防止借稻田综合种养之名搞耕地“非粮化”。农田林网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程及规范,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农村工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
4.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格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推广土地经营权流转线上交易、流转合同网上签约。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制度,严格防止工商资本到农村流转土地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损害农民权益。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国土资源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村)
5.巩固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行政村为单位,有序引导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村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数量提升。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 “回头看”,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种植面积,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 “吨粮田”的高标准粮田。(责任单位: 农村工作局、国土资源所、各村)
6.加快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引导粮油加工产业适应健康消费需求,推动粮食加工由初级产品向高端产品、特色产品转变,不断提高粮食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探索性的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现代化建设。加强优质稻米核心生产基地和核心品种建设,支持品牌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着力打造优质粮食供应链。引导支持申报 “中国好粮油”产品、“江苏好粮油”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等。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
7.大力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发展土地入股、托管、统一服务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围绕粮食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在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市场信息、绿色生产、粮食收获减损技术、物流加工、品牌营销等服务类型,支持粮食生产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征而未用的耕地,征地单位要采取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进行复种,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严禁撂荒。(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供销合作社、各村)
8.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34 号) 精神,压紧压实粮食生产目标,加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等政策,逐步提升水稻田生态补偿标准,着力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为此,我镇专门成立溧阳市竹箦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分管国土资源的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农村工作局、国土资源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并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的领导兼任。各村要相应成立村防止耕地“非粮化”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2.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敏锐性,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职责使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防止耕地“非粮化”新增,切实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迅速组织开展防止耕地 “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2021年 9月 25日前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摸排结果报给农村工作局,农村工作局会同国土资源所等部门整理后9月30日前向镇党委政府汇报,镇政府将组织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把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思想一致、行动一致,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好稳定粮食生产的各项任务措施。各村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4.强化舆论引导。将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告、竹箦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5.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考核制度,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各村要高度重视,务必担起责任。凡出现新增耕地“非粮化”现象的,必须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不得装聋作哑、不得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竹箦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竹箦镇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非粮化”摸排(确认)表
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竹箦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
为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竹箦镇专门成立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周 伟 镇 长
副组长:何筛平 镇人大主席
成 员:张 荣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彭 赟 副镇长
陆建忠 纪委书记
史俊杰 组织委员、人武部长
沈海金 党委委员
李 阳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谢云良 农村工作局局长
施 超 国土资源所所长
沈 筠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建平 竹箦供销合作社主任
周俊才 竹箦村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付鹏帆 中梅村党支部书记
周 锋 王渚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万志强 前村村党总支部书记
邱建冬 北村村党总支部书记
彭意忠 长岗村党支部书记
彭国才 南旺村党总支部书记
吕岗华 姜下村党总支部书记
陶志明 陆笪村党总支部书记
李 俊 陶庄村党总支部书记
宋卫明 下宅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科华 前马村党总支部书记
缪留清 洙汤村党总支部书记
潘希庆 西芮村党支部书记
芮瑜亮 水西村党支部书记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统计、协调、沟通、监管、执法等,办公室主任由何筛平担任,副主任张荣、彭赟担任。成立耕地种植统计组,组长由谢云良担任,负责耕地种植情况统计核实;成立土地利用校对组,组长由施超担任,负责提供土地规划利用图斑、土地利用情况的校对;成立联合执法组,组长由沈筠担任,负责新增耕地“非粮化”执法。成员黄一峰、石景明、宋红娟、刘惠芳、芮旭飞、黄庆国、朱志新、芮豪、王姣。
附件2:
竹箦镇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非粮化”摸排(确认)表
农户 姓名
所在村
所在组
耕地 总面积
亩
其 中:
1、粮食作物面积
地块名称
面积
2、经济作物面积
3、菜地面积
4、园地面积
小计
5、林地面积
6、水产面积
7、荒地面积
8、设施建筑面积
农户 确认
以上耕地种植情况和耕地“非粮化”摸排结果,已经本户认真细致核对,无任何异议,摸排结果真实有效。 农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摸排人 (签字)
所在村 审核 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报:承包经营权证面积_______亩,自留地面积_______亩,其他面积_____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