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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辽宁省沈阳市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49号),及《溧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竹箦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明确如下:
组 长:彭 赟 副镇长
张 敏 党委委员
成 员: 陈 华 建设局局长
吕伟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竹箦分局局长
叶 斌 竹箦派出所教导员
吴军华 交警中队队长
曹金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谢云良 农村工作局局长
张 晖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莫建军 综合指挥中心主任
沈 筠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锁林 竹箦中学校长
姚 彬 前马初中校长
彭 飞 竹箦小学校长
黄裕洪 前马小学校长
仇建华 竹箦幼儿园园长、前马幼儿园园长
刘光成 卫生院院长
周俊才 竹箦村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付鹏帆 中梅村党支部书记
周 锋 王渚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万志强 前村村党总支部书记
邱建冬 北村村党总支部书记
彭国才 南旺村党总支部书记
彭意忠 长岗村党支部书记
吕岗华 姜下村党总支部书记
陶志明 陆笪村党总支部书记
李 俊 陶庄村党总支部书记
宋卫明 下宅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科华 前马村党总支部书记
潘希庆 西芮村党支部书记
芮瑜亮 水西村党支部书记
缪留清 洙汤村党总支部书记
各小组成员任务分工及职责:
加强燃气管道排查整治:按照《溧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占压管道问题和老旧灰口铸铁管道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责任部门:建设局)
从严管控第三方施工行为:要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施工交底、保护方案、现场监护、防侵入探测技术等城镇燃气管道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推送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实现风险预控。(责任部门: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行政村)
严管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及运输,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
1、督促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充装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充装单位充装未登记姓名的气瓶,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标识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充装单位、站点的特种设备监管。强化“灶管阀”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2、指导加强对农村燃气储存、配送的监督管理,做好农村燃气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
加强重点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
1、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乡村旅游等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各学校、各医院、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底层“住改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3、加强工矿企业内部配套燃气设施的排查整治。(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4、做好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用气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5、加强村社区基层管理工作,将基层燃气安全纳入网格员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排查隐患机制,做到燃气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责任部门:综合指挥中心、各行政村)
加强居民燃气使用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居民燃气使用安全普查行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开展安全用气体检,明确入户安检要点,提高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告知用气人整改,督促、指导消除户内燃气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体检全覆盖。
对于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更换不合适燃气燃烧器具、调压阀、软管的,可因地制宜给予支持补助。推广使用自闭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及各行政村要精心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好本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时间表;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三)强化协调联动。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及各行政村在履职尽责基础上,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向镇城市地下管网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报告,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隐患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供应侧和使用侧隐患风险管控。
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