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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
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保障我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