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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溧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溧阳市优秀教育人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溧教人〔2021〕17号)文件要求,现对溧阳市第十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进行任期内第三年度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溧阳市第十批“四类”优秀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
依据《溧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溧阳市优秀教育人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溧教人〔2021〕17号)文件中的《溧阳市“四类优秀教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和考核结果使用说明
(一)考核形式
由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进行任期内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审批。
(二)考核结果使用说明
1.所有考核合格人员可以继续申报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并且享受溧阳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任期内第三年度教科研津贴。
2.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学校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且不能享受任期内第三年度教科研津贴。
四、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以校为单位于2021年12月17日前报送《溧阳市第十批“四类”优秀教师任期内第三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至1181288503@qq.com ,请将文件名和邮件名都改为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无需上报纸质稿。
附件:
1.溧阳市“四类优秀教师”考核细则
2.溧阳市第十批“四类”优秀教师任期内第三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20211125溧阳市“四类”教师考核细则_NRZ64F.docx
20211125溧阳市第十批“四类”优秀教师任期内第三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_V8DZ84.xlsx
溧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