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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溧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日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