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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省中关村高新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天目湖生命康原、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指挥部),市属场圃,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4号)以及《关于下达 2021 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1〕7 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或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开展的、有村级自筹资金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重点支持农民反应强烈、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内街巷道路、田间机耕道路、农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容村貌改造、文化体育场所、公共卫生设施等。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属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二、申报程序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由村民通过民主议事程序议定项目、村提出申请,填制《江苏省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立项申报表》(附件1),由镇区(街道)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人民政府审核后签字盖章,填制《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项目情况统计》(附件3),由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镇区(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
2.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镇区(街道)村布局规划,建立健全可承接相应转移支付的项目库,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储备,实行动态管理。
3.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立项,将奖补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年度补助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1.奖补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各镇区(街道)要严格执行奖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部门及财政部门申请第三方审计(由市财政统一委托)。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奖补资金,不得拖延滞后。
2.各镇区(街道)要定期向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上报工程进度。市财政部门将及时统计、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杜绝资金挪用、结余和沉淀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
1.为了确保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整体绩效,积极向上争取下年财政奖补资金,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将于7-8月份开展项目中期督查,对不能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工的项目,从项目备选库中选取合适的项目进行调整。
2.各镇区(街道)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项目调整要按程序报市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按规定流程申请调整的项目,将从项目备选库中选取合适的项目进行调整申报。
3.各镇区(街道)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配合做好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和项目完工绩效评价等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镇区(街道)应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作用,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初审、实施、验收以及资金使用等监督检查。
4.从2022年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将酌情考虑绩效评价结果以及上一年度各镇(街道)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等来分配。
附件:1.江苏省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立项申报表
2. 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情况统计表
3.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项目情况统计表
4.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绩效目标表
溧阳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2021年一事一议附表1、2、3、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