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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财政局按照上级关于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有序运行,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
一、强化组织,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工作,成立了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分工,及时调整小组成员。机构改革中,在办公室挂牌法治信息科,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聘用专业律师,为局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培训、审查、指导等事务,为规范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为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推进法治财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局党组坚持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民主决策机制,对财政政策出台、重大资金分配等问题,注重充分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坚持集体决策,确保了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二、完善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建立健全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采取扎口管理、统一编排文号、流程控制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文件制发前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会签,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有效,不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开、后评估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0年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确保文件合法科学、时效性。
三、建立机制,规范依法行政流程。推行“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细化财政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制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和程序,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流程合法合规;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上岗,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工作,做好执法证注册、注销、管理等工作。建立“双随机”系统,和“双公示”机制,开展严控公款消费等专项检查,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加强绩效管理、组织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按期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工作人员财经法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今年以来,依托财政干部培训班、财政局法治讲堂活动,集中学习了《民法典》《新预算法》《新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容、程序进行了学习,加深干部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识。
五、扩大宣传,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利用违法违纪案件做好警示教育,设置不同的法律警语、告示,使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有切身的感悟;把普法和具体业务相结合,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治于法治实践中;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制作展板、发放手册、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宣传财政法治法规;编制“四张清单”,对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进行公开;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进行公开,提升政府行政运行透明度。利用政府网站、溧阳财政微信公众号、报纸媒体等平台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时公开各项财政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六稳六保、减税降费等财政政策解读。
在上级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果,连续六年获评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但受人员和队伍专业性制约,法治工作和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完善机制、加强管理、规范执法,建设阳光、透明、法治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