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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高新区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天目湖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镇(街道)财政分局、各科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史俊菊同志任行财科科长;
何 婷同志任科教文科科长兼行财科副科长;
徐震华同志任基层管理科科长兼社保科副科长;
叶 玲同志任团委书记兼预算科副科长;
肖 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蒋智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芮 姣同志任预算科副科长;
张高菱同志任预算科副科长;
周泽华同志任国库科副科长;
朱伟军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
陶 艳同志任经建科副科长;
陈爱国同志任农业科副科长;
胡善敏同志任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免去史俊菊同志农业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朱伟军同志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陶 艳同志信息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溧阳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