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61号)、《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62号) 、《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20〕66号)和溧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镇(街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养老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活动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要严格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各类灾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困难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