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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办),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全省、常州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品质巩固提升年”的工作主题,以“立足新起点、展示新作为、实现新突破”为思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思维,在人本民政、法治民政、协同民政、智慧民政建设上创出溧阳特色、展现民政作为,为我市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一、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
1.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再提升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红色教育、廉政教育、政治教育、作风建设教育,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走访参观等形式,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在业务工作中的指引作用,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把党建贯穿民政工作各个领域,丰富“党建+”工作模式。通过组织民政“萤火虫”志愿服务队深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救助站等民政分管领域进行志愿服务,开展“不负青春不负党”演讲比赛、“‘衣’往情深,爱心传递”慈善捐赠活动等,增强党组织活力,提升党组织建设,促进民政业务高质量发展。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把从严治党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位、细化到岗、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大力开展“三效三提”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把强作风优服务作为民政工作基本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二、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4.稳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障水平。2021年7月起,城乡低保提高至每人每月940元左右,实现分散、集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一体化,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探索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专项救助政策,做好“救急难”工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5.深入开展“结对低保边缘户,共走发展幸福路”活动。按照活动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每半年根据低保边缘家庭增加情况动态调整。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与挖掘结对帮扶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帮扶氛围。
6.积极推广智慧大救助管理系统使用。全面推行“一证一书”申请基本生活救助做法,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一件事联办。开展常州市智慧大救助管理平台使用培训,打造村(社区)智慧救助一站式服务创新示范点,完善综合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转办流程,进一步规范试点单位社会救助一站式受理窗口建设,积极推广宣传智慧大救助APP,形成线下受理推动线上业务发展的良好格局,实现线上申请和线下办理互动引流。
7.创新实践基层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形成政策完善、管理规范、实施高效、监管到位的运行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专业、高效,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昆仑街道和溧城街道试点,探索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救助服务时的家庭收入认定、家境调查、自理能力评估等工作)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力争形成可推广成果。
三、健全优质养老服务体系
8.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加快建立覆盖全市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高质量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年底前在昆仑街道、古县街道、戴埠镇建成3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南渡镇、竹箦镇、上黄镇建成3家如意小食堂,实现常州地区率先完成老年人助餐覆盖所有镇(街道),持续打造全省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年助餐品牌。年底前,完成300户困难老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持续为4万空巢、独居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各类紧急呼叫和居家上门援助服务,在常州高质量考核中居家上门服务占比位次保二争一。持续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供给,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少于70%。通过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及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尊老金和“三无”老人补贴发放。
9.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稳步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持续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在常州地区率先开展全市五保和“三无”对象能力评估工作,扶持一批溧阳本土化专业养老服务评估组织。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联合执法惩戒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多方共同监管的养老服务环境。积极配合市处置专班,妥善处理养老服务领域特别是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历史遗留问题,转变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加快处置进度。加大养老服务领域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扩大溧阳养老服务品牌知名度。
10.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品质。以建设全省示范性特困供养机构为出发点,加快推进市级特困人员服务保障中心建设进度,构建以市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集中供养机构、镇级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主体,层次分明、定位明确、协调发展、具有溧阳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鼓励农村敬老院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公办民营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一键通”智能看护系统功效,保障留守特困老年人居家安全。
11.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常州市民政局支持,充分利用颐康护理院培训基地,全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0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不少于20名。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完成对现有护理员队伍的轮训,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快构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12.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建立全市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推进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镇(街道)“关爱之家(未成年人工作站)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定期开展走访调查、监护指导、精神关怀等工作,引导委托监护人有效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儿童工作人员、儿童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志愿者和社工培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精准排查、专业评估、个案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培育儿童服务功能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好“六一”走访慰问。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13.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主动发现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2021年7月起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标准。
五、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4.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依法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业务培训。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修订完善村(居)务公开目录。根据新修订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主要工作事项“两份清单”,指导各镇(街道)签订双向评估协议,实现职责“清单化”。深化“百姓议事堂”建设,建立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开展跨村(社区)民主协商实践。
15.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村稳妥开展“撤村建居”,优化燕山新区范围内社区居委会设置。深化“三社联动”,打造一批社区服务品牌,扩大“三社联动”治理服务机制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新建、改造和提升不少于5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在溧城街道试点推进“全科社工”服务窗口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16.实施殡葬移风易俗。开展“禁鸣禁放、抛撒纸钱、散埋乱葬”专项整治。总结推广埭头余家坝村移风易俗工作经验,健全红白理事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以“2+X”模式推进守灵中心建设,在城市区域以及上兴集镇区域,试行集中守灵治丧,逐步推广集中守灵。依法稳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发挥党员示范引领,带头开展殡葬移风易俗工作。
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共治
17.做好社会组织“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加快“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并引入第三方培育孵化专业机构运营,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范围,持续实施公益创投,扶持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积极培育发展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动社区购买服务,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脱贫攻坚、关爱困难群体等服务发展全局。
18.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探索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利用年检、评估等契机,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党建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非法社会组织的摸排取缔和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检。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一库四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联合多部门进行抽检,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19.拓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适时建立市社工协会,加强培训指导,持续推进持证社工培育计划。积极打造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宣传贯彻《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慈善联动机制。
七、持续深化专项社会事务改革创新
20.有序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开展镇(街道)界线核查、勘定,做好城区地图及市、镇两级行政区划图更新。进一步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组织开展局部界线矢量化工作。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地名文化宣传,挖掘保护历史地名和“红色地名”。出台历史地名保护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加强历史地名应用,编纂书籍等文化产品。
21.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效,持续落实“公安为主、城管为辅、民政配合、其他部门参与”的街面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20分钟“救助圈”。建立健全寻亲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展常态化寻亲服务,力争保持“零滞留”。加强与常州市级中心站协作,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送返和安置程序。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22.深入推进殡葬管理改革。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供给,加快推进上姚殡仪服务中心试运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探索镇(街道)集中守灵中心布局与建设。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完善监管手段,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大力宣传现代文明殡葬理念,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
23.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以创建省级示范点为目标,实施婚姻登记布局改造,合理配置资源,努力打造高效、温馨、优质的服务窗口。加强《民法典》《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规范继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树好窗口服务形象,做到登记无误,无投诉。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
八、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4.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着力做好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的有效衔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民政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专项整治,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指导社会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并落实到位,科学合理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进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达标,年底前90%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标准要求。
25.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原则,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养老、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
九、切实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6.打造更具人文情怀的“温暖民政”。以“亲民、便民、务实、活力”为主题,在机关内部进行人文环境改造,布置民政工作情况展示墙和绿植墙、主要业务办事流程图、健身活动室和休闲阅读室,营造热情亲切的迎接氛围,提供便捷周到的办事指南,彰显党建引领强大示范,打造民政干部职工的精神家园。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传播民政好声音。
27.建设更有规矩意识的“规范民政”。对标先进单位,制定(调整)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各科室业务管理,全力建设规范有序的民政工作机制。立足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28.构建更加科学透明的“效能民政”。加强资金安全和绩效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做好民政统计各类报表数据和台账的报送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编制好各类财政资金预决算,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预算完成有评价”的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程序,对各项目预算支出进度进行定期通报。
溧阳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