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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社会服务机构:
为认真履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和落实社会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面排查、严格执法、重点整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民政领域的安全事故,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1年6月中旬—2021年8月中旬。
(二)检查范围:养老机构、救助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殡葬机构、福彩销售机构、如意小食堂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等民政兜底对象家庭用气安全。
(三)具体分工:
第一组:局社会福利和彩票管理科负责开展养老机构、福彩销售机构和如意小食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养老机构限期完成问题整改。
第二组: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牵头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机构限期完成问题整改。
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督促各科室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参与检查工作;负责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督办。
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负责民政兜底对象家庭用气安全检查,并配合市民政局开展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决扛起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和关键部位环节,确保此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民政服务机构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和上级批评的,要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三)及时报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期间,每天上报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和隐患数量。请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表(附件2)妥善保管,并在每天下午4:00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数据报送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
附件:1.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计划安排表
2.市民政局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表
3.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风险隐患汇总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21年6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