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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民政办:
为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通知》(〔2021〕83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溧民发〔2020〕11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准你镇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如下:
一、8月份基本生活保障金
2021年8月份困境儿童 430人,下拨生活保障金 308174 元。
其中孤儿 70 人,生活保障金 141260元;
监护缺失 23 人,生活保障金 46414 元;
无力监护 27 人,生活保障金 54486 元;
重病儿童 14 人,生活保障金 14126 元;
重残儿童 296 人,生活保障金 51888 元。
二、因提标,补发7月份基本生活保障金
补发你镇7月份困境儿童 132人,生活保障金 9088.5 元。
其中孤儿 69 人,生活保障金 5037 元;
监护缺失 23 人,生活保障金 1679 元;
无力监护 25 人,生活保障金 1825 元;
重病儿童 15 人,生活保障金 547.5 元;
希各镇(街道)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确保做到数据全面真实、人员不漏不重。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各镇(街道)财政所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