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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办):
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城乡困难群众2021年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0〕1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群体发放节日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200元。你镇(街道)共有城乡困难群众5435 名,发放节日补助资金108.7 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 3508 人、70.16 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799 人、 35.98 万元;城市“三无”老人57 人、 1.14万元;另城市“三无”老人直拨13 人、0.26 万元;孤儿71 人、 1.42 万元。
希各镇(街道)要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发放手续,确保在2021年春节前将节日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节日补助资金应按照补助对象原资金支出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
溧阳市民政局
2021年1月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 送:各镇(街道)财政分局。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