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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1年“两节”期间 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21-00161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21〕7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产生日期:2021-01-06 发布日期:2021-0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办):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城乡困难群众2021年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0〕1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群体发放节日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200元。你镇(街道)共有城乡困难群众5435名,发放节日补助资金108.7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3508人
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1年“两节”期间 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
溧民发〔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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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办):

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城乡困难群众2021年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0〕1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群体发放节日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200元。你镇(街道)共有城乡困难群众5435        名,发放节日补助资金108.7       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 3508    人、70.16    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799     人、  35.98   万元;城市“三无”老人57   人、           1.14万元;另城市“三无”老人直拨13   人、0.26   万元;孤儿71      人、  1.42   万元。

希各镇(街道)要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发放手续,确保在2021年春节前将节日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节日补助资金应按照补助对象原资金支出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

溧阳市民政局

2021年1月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 送:各镇(街道)财政分局。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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