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关于表彰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承办员和优秀案件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43432/2021-00082
主题分类:司法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司发[2021]6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2021-02-02 发布日期:2021-0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2020年,全市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承办了一批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经考核和研究,决定授予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等5家单位为“法律
市司法局关于表彰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承办员和优秀案件的决定
溧司发[2021]6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2020年,全市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承办了一批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经考核和研究,决定授予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等5家单位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杜鹃等10名同志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对2020年办结的“朱金水等10人产品责任纠纷案”等10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件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的法律援助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承办员和优秀案件名单

溧阳市司法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承办员和优秀案件名单

一、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5家)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

江苏平凌律师事务所

江苏淳石律师事务所

江苏卢天明律师事务所 

二、法律援助工作优秀承办员(10名)

杜 鹃   凌 湘  陈 敏  谭 英  彭菁芸   

吕惜光   李 静  谢叶凡  张亚丽  管曾敏 

三、法律援助优秀案件(10件)

“朱某某等10人产品责任纠纷案”      承办人:刘志峰

“陈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承办人:胡阿胜

“申某某变更监护权纠纷案”          承办人:王琴娥

“吴某某等6人赔偿金劳动争议案”     承办人:朱炫彦

“王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案”            承办人:曹  良

“尚某某等3人劳务合同纠纷案”       承办人:潘  颖

“项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承办人:陈俊存

“徐某某侵权纠纷案”                 承办人:石  昕

“狄某某介绍卖淫案”                 承办人:连胜亮

“汤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承办人:张军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法院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