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现将《溧阳市司法行政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机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作机制(试行)》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溧阳市司法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司法行政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机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机关五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协同配合,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质效,特制定本沟通协作机制。
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制度
加强日常信息沟通,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数据共享。由市司法局定期向各单位通报社区矫正情况、重大信息协作共享。 二、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
落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方联络机制,每季度由市司法局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通报本季度社区矫正工作进展,共同探讨解决实际问题,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重大问题进行会商研究,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良性互动。
三、建立社区矫正协作核查制度
市司法局每月提供社区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由市公安局进行信息核查。重点节假日期间可视情加大信息核查力度。
四、建立社区矫正重大执法衔接制度
市司法局提出的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建议,及时提交人民法院、监狱机关,由人民法院、监狱机关依法作出裁定;对市司法局采取的社区矫正惩戒措施及时通报市人民检察院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