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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溧阳市司法局信访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司法局信访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纪律
(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政府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要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求的,要善于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准则,正确回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方能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根据。
(四)在办理信访、接访中,遇有重大、紧急事项和情况发生时,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局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
(五)做好案情的保密工作,不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将揭发、控告材料转给当事人或单位。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保证信访材料的齐全、完善,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七)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各条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二、信访工作制度
(一)处理群众来信制度
基本要求: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
1.拆封。当日来信,应当日拆封,并加盖收信章。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2.登记。认真阅读,弄清内容,在登记表或电脑记录申填写信访人、来信时间、信访人单位、联系地址以及来信事由。
3.阅批、转办。根据来信内容,呈送主要领导阅批后,由分管领导督办,并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有关科室或直属单位处理。
4.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处理结果。到期未能处理或正在处理不能回告的,应责成承办部门说明情况。
5.答复。对群众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来信,根据不同情况一般要给予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把领导批示或己转有关部门处理的情况告知信访人。
(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基本要求: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耐心教育,维护秩序。
1.热情接待。对来访群众要坚持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2.来访登记。在来访登记表上填写来访人姓名、单位、电话、地址及来访时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耐心询问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来访人索要书面材料,并告知来访人应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恰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尽量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
(1)能当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应予以答复或解决。
(2)比较重要的、典型的问题,应及时整理,送呈局领导批办。
(3)来访群众要求合理,符合政策,应该解决而又长期末能解决的问题,可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或直接查办,并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4)对于集体上访或提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上访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向局领导和信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