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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溧阳市司法局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司法局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常态长效,经研究,作出以下规定:
一、总体目标及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业务能力,密切干群关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身边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打造“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长效、群众满意”的为民服务新格局,为加快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凝聚磅礴力量。
二、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一)党建带民干实事。推行“党员代办制”,并设立“党员代办制”为民服务工作站,定期将局机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一村一顾问”的党员干部充实进代办工作站,根据基层群众的需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
(二)普法润民办好事。打好普法“亲民牌”,开展法治乡村“十百千万”普法润民办实事。制作播映10部(首)宪法、民法典动漫、微视频、法治歌曲;开展100场法治文化进村(居)活动、以案释法普法讲座和法治游园普法活动;为全市227个村(社区)培育轮训1000名法律明白人,提供10000册法治书籍建设村居法律图书角。法治护航青少年,组建“春泥”普法讲师团走进全市中小学,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筹备组织法治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
(三)矫正便民送暖事。推进“智慧矫正”体系建设,打造“智慧矫正”的跨省远程视频会见平台。打造具备预约、审批、业务管控、设备管理、罪犯家属申请会见等功能的跨省远程视频会见平台,将“远程视频会见”预约服务纳入“智慧司法”计划,制定远程视频会见帮教探访管理办法。开通“亲情帮教”窗口,实现在押服刑人员与亲属的跨区域“零距离”沟通,达到方便服刑人员亲属、多元化感化教育,调动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目的。
(四)公证利民办实事。1.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开辟办证绿色通道。选派资深公证员提供一对一的专门服务;对不便或无法到现场办理公证的,提供上门服务;在接到公证申请后优先受理;在公证受理后,尽快审批,对于委托、声明等不需要核实的公证事项,当场出具公证书,对于继承等复杂公证事项,缩短办证期限。2.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减免公证费用。对80周岁以上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对70周岁以上不满80周岁办理遗嘱公证减半收取公证费;对农村五保对象免收公证费;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或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免收公证费用;对涉及救灾、扶贫、遗体捐赠等有关社会公益的公证事项免收公证费;对享受低保、特困户等其他情况减半收取公证费。3.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对6大类15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婚姻状况和亲属(直系)关系;住所地和违法犯罪记录;出生、死亡、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执照)、文本相符公证事项,只要当事人材料齐全,经过公证人员判断真实,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原则上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范围,改革“取证方式”,减少申请材料要求,变群众提供材料为主动收集材料,变书面审核材料为实地调查核实。
(五)立法利民行要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按照立法计划部署要求和重要法律法规修订的情况,落实条例修改工作。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引导鼓励律师、专家学者和各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让立法更接地气,打通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立法民意征集区、立法联系点作用,将群众建议原汁原味提供给立法部门,凝聚集体智慧,体现民情民意。
(六)调解和民解难事。优化升级“1+1+N”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融合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运行市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引驻专业力量,建立“普法+公证+律师+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引入公证、仲裁等第三方参与调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调解结果效力保障,优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人民法院、工商联等职能单位联合,在商会试点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壮大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全市推广使用“智慧百议堂”小程序,通过信息化提高“百姓议事堂”工作质效,促进社会和谐。
(七)复议安民知政事。积极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奠定基础。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定完善《复议案件专家咨询办法》《复议案件卷宗管理规定》等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对行政复议案件多发、问题集中的行政机关进行走访、反馈、督查,通过指导个案,以点带面,以办案成果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八)律师助民做好事。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产业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与园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研发法律服务产品,组织律师实地走访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深化建筑业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年活动,组建专家团,外出学习调研,集中探讨重大案件。发挥阳光公益社会组织作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纠纷调解、爱心帮扶等志愿活动,形成法治氛围浓厚、法律服务高效、社会治安良好、发展持续协调的良好局面。
(九)法援泽民谋福事。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等专项宣传活动,打造法援惠民品牌。结合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居、进校园、进工地等系列活动。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实现未成年人、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八类弱势群众和两类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四优先”服务。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备的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践行初心使命、敬业奉献为民的创新举措。各科室(处、中心)要充分认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意义,提高执行落实举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做好相关工作。
(二)扎实组织推进。各科室要结合部门职能、重点工作和基层需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每个科室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帮助群众做1—2件好事实事,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岗位实际,研究思考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户外LED屏、橱窗墙报、宣传栏、有线广播等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宣传,为深入开展主题日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