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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2021年5月31日至6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7月13日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议,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夏国中同志在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会上的讲话》《孙斌同志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表态发言》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以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为契机,运用巡察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正能量效应,构建干事创业环境,为奋力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
2.夏国中同志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讲话
3.孙斌同志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中国共产党溧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
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
市司法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31日至6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聚焦政治监督重点,严肃认真地开展了巡察。先后召开了巡察沟通见面会、动员会,审阅了市司法局党组综合情况报告,查阅了党建工作台账资料80份,财务账册和凭证57本。开展面上谈话15人次,深入谈话20人次。收到群众来信1件。在司法局党组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6月18日、7月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司法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发挥党组政治统领作用,针对巡察指出的9个方面20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等荣誉。但巡察“回头看”也发现市司法局党组在推动系统整改上还不够集成高效,部分长期坚持整改事项还需持续发力。
一、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力度还不够
1.以上率下带动整改引领不足。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仍不彻底,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党的工作的情况。整改合力有待放大,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以外的整改工作关注不够,整改大局意识、整体意识还不强。
2.融合贯通联动整改机制不全。科室之间对整改工作的协调配合度还不够高,对需要多个科室共同整改的问题,未能形成协同作战,如普法与执法监督的联动整改结合不紧密,大普法的格局不够显现。
3.举一反三系统整改谋划不周。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推动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不平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方面,还缺乏积极主动和精准施策。
(二)以巡察整改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仍有差距
1.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运用不足,“互联网+”模式还未得到有效的推广,法治宣教类社会组织培育少的现状仍未得到有效改观。法治文化建设仍有短板,2020年我市参与“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百万党员考法”活动全省排名分列第74名、第55名。
2.特殊人群矫正质量不高。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不够有力,2020年有2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因未按时报到、私自外出被执行收监。智慧化矫正、精细化管理探索不够,作为省首批试点单位,尚未完成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优。公证事业发展水平不高。公证业务拓展不足,2020年我市公证业务办件量全省排名第61位,公证事项以继承、赡养等传统业务为主,金融赋强、保理合同等新兴公证业务未有突破;公证服务办理流程不够简化,“最多跑一次”未能实现;公证队伍力量明显薄弱,现有4名公证员仅1人为在编人员。司法所职能履行不够充分,执法监督、法制审核等工作尚未实质开展。
4.对法律服务机构监管不严。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不规范仍时有发生,有的律师出现违反诚信执业和双方代理等情况;个别法律服务所对法律工作者日常管理不严,2名执业人员因私自接受委托、案卷管理混乱受到业内诫勉谈话。
(三)巡察整改成效常态化巩固不够理想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抓党建抓业务用力不均,考核督查机制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压得不实,与业务工作未实现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每会一廉制度未形成常态。部分人员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权力不多,不会出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扎得不牢。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仍有松弛。落实现金管理制度不严格。提取备用现金缺少计划安排,存在现金管理风险。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部分费用报销附件不全。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
1.法治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有欠缺。对司法行政的发展态势掌握得还不够明晰,研判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不够全面准确,在一些复议应诉案件的处理中,往往立足于对照法条规定,仅关注案情本身,没有站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政治站位上,争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2.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不够主动。推动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严格规范不够有力,满足于对执法案卷的常规评查和面上业务培训,对重点行业、领域缺乏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帮助指导的意识还不强,房屋拆迁等领域执法不规范现象多有发生。
3.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不够扎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偏少,2018年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全市设有公职律师机构11家,公职律师18名,公司律师机构1家,距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存在差距。监督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措施空缺,尚未建立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业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
4.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存有弱项。律师行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途径、方法还不够多。党员律师发展不足,全市190名律师中党员律师57人,占比30%,无党员律师的律所有2家,党员律师的中坚力量不足。律所党支部班子建设相对薄弱,全市19家律所共92名合伙人中党员仅25人,11家律所主任、5家律所合伙人均为非党员。部分律所党支部工作基础薄弱,党建基本概念不清,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巡察整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遗余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果,紧盯“四大任务”目标,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不断提升我市司法行政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局党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分析研判,强化巡察整改跟踪问效,坚持标本兼治,防止反弹反复;党组书记要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领导责任,确保责任上肩、任务到人;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紧密配合,着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举措,注重建章立制,持之以恒推进整改成效向发展改革成果的转变。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增强发展干事创业的实劲。要拓展普法、法服阵地,实现从传统普法到智慧普法、被动学法到融合普法、点位建设到全面联动的转变,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严格特殊人群的管控,提升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水平,认真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实现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要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公证员等队伍,加强对公职、公司律师监督考核,逐步建成体系完备、服务完善的法律赋能综合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推动司法所全面履职,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落实新时代党建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要充分发挥行业党建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的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要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现金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始终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可控。
针对以上问题和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附件2
夏国中同志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刚才,郑杭军同志代表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完全赞同。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下面,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我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认识坚定整改决心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征,也是今年中纪委五次全会的具体要求,市司法局要从政治高度抓好整改落实。一要高度重视。市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是对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情况、严肃党规党纪和巡察整改情况的一次“大体检”。对此,市司法局党组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整改政治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地落实。二要高度警醒。这次反馈的问题,内容具体、客观公正,提出的整改建议,方向明确,意见中肯。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代表市委的要求,这既是一份全面、细致的“政治体检报告”,也是一份明确、严格的“政治责任清单”。市司法局党组一定要深刻认识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工作的紧迫性,以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坚决维护市委巡察权威。三要高度自觉。巡察整改是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体现,市司法局党组要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积极主动推进整改。针对法治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有欠缺、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不够主动等问题,下功夫加以推进,努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汇聚起加速改革攻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正能量。
二、扛起政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见底收效
抓好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是关键。市司法局党组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站在保障大局的高度推进整改。要以“干”字为先,“严”字当头,“实”字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要诚恳接受问题。本轮巡察“回头看”,再次发现了被巡察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与市委要求相比,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市司法局要结合中央、省、常州和溧阳市委的最新要求推进整改工作,避免“就问题谈问题、为整改而整改”,把每个问题当作“必答题”。问题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既要打好“攻坚战”,更要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防止“旧问题刚改,新问题又来”的恶性循环。二要抓好责任落实。市司法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被巡察党组织全体人员要积极参与到巡察整改过程中去,确保巡察整改的质效。三要坚持真抓实改。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上不担当。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司法局党组要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认真自查、对号入座。要建立台账销号制度,一条一条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空隙、不留隐患。把严的态度、细的举措、快的节奏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突出成果运用,着眼长远形成常态效应
市司法局党组要努力提高巡察整改“含金量”,将整改作为改革发展的新起点,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整改推进有序、科学严密、措施扎实、深入有效。一要强化严督实查。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整改建议为标尺,持续释放严纠深治的强烈信号。对于巡察整改情况,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进度慢的及时提醒,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整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有力有序推进。要力戒“文字整改”和“形式整改”。二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巡察反馈当作一面镜子,扩大问题查找面,认真排查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要注重源头根治,结合整改查找出的问题,尤其是影响人民群众民生福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要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严肃处理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整治“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使整改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没有等来的辉煌,只有拼来的精彩。同志们,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干来应战,用业绩来作答,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建设新征程增光添彩,续写新篇章!
附件3
孙斌同志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
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5月开始对我局开展了为期2周的巡察“回头看”。在巡察期间,巡察组本着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于律己的工作纪律,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在此,我代表司法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们的辛勤工作和悉心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郑组长代表市委第三巡察组通报了巡察“回头看”意见,严肃指出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我们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代表司法局党组作如下表态:
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整改态度端正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发挥着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司法局工作的支持和对我局各级干部的关心爱护。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很具体、很直接、很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司法局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认真严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司法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在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既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又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聚焦问题,明确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会后,司法局党组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此次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精神,迅速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我牵头负责,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我们一定照单全收,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汇总整改情况,研究整改落实措施,确保整改按时到位,不留尾巴。对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更重要的是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建章立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深入反思,注重实效,确保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坚定惩治腐败的决心,做到真知责、真履责、真问责,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抓“四风”,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全力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尤其重视研究解决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此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司法局党组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担当负责的态度看待整改工作,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质效,为我市“五个新示范,绿色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贡献法治力量。